各区(市)教体局,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,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,市信江新区文教体局:

为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《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》(教基一〔2016〕8号)和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》(中发〔2020〕7号)精神,积极将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,有序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(劳动)实践教育基地建设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1年度鹰潭市中小学生研学(劳动)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鹰潭市域范围内,由政府或社会力量创办的、具备承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、运营良好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、现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国防教育基地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、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、文物保护单位、科技馆、博物馆、生态保护区、自然景区、美丽乡村、特色小镇、科普教育基地、科技创新基地、示范性农业基地、劳动教育实践场所、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知名企业以及大型公共设施、重大工程基地等资源单位,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,申报鹰潭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。对于开设家政、烹饪、手工、木工、种植、物品维修、非遗、志愿服务等生产、服务性劳动的实践类拓展课程,形成具有综合性、实践性、开放性、针对性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的劳动教育实践场所,可同时申报鹰潭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

1.具备法人资质。原则上开办两年以上,无任何安全事故。

2.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的能力,能够结合资源单位特点,设计开发适合不同学段学生、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研学课程体系,研学目标明确、资源特色鲜明、富有教育功能。

3.配齐管理人员、活动策划人员、研学导师、讲解员、食宿管理员、安保人员、服务人员等,负责学生的研学实践课程教学、生活管理和安全保障。

4.对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有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。

5.有单团接待200名以上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活动的经验和能力。有专业的学生研学活动场地,设施齐全,运行良好,特殊设备具备主管单位的检测验收报告。

6.交通便利(不在人口密集、周边娱乐场所密集地区),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,在本地区、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。

7.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。

(1)场所设施科学。便于集中管理,便于承运汽车安全进出、停靠,有健全的公共信息导向标识,并符合《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》(GB/T 10001)的要求,有安全逃生通道,能为学生开展各类型课程的场所提供全程无死角安全监控体系,工作正常,影像资料保存1个月以上。附近(20公里以内)有二甲以上医院。同时,要避免安全系数相对较低的开阔景区。

(2)制度保障完善。建立研学实践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,包括《研学实践指导教师安全培训计划》、《研学实践餐饮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研学实践住宿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研学实践乘车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安全须知》和《研学实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等。

(3)管理责任落实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,配备安全管理人员,建立研学实践安全管理责任制度。定期检查基地设施的安全。

(4)过程监管有序。要形成完整的课程操作流程,做到活动前有安全辅导、活动中有安全监督、活动后安全疏散等。

(5)组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。

(二)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

1.规划科学。劳动教育规划遵循学生成长规律,符合学生年龄特点,注重实践体验,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,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,奉献社会。

2.内容丰富。结合学生生活成长环境的变化,更新劳动教育观念,拓宽劳动实践渠道,丰富劳动教育内容,改进劳动教育方式,促进学生创新创业,提高劳动教育的实效性。

3.机制成熟。根据地域和基地实际,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,创新体制机制,注重劳动教育实效,切实提高劳动教育水平。

4.课程设置。至少有6个适合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的主题课程,学生可以亲自参与劳动实践,课程对不同学段(小学、初中、高中)的劳动实践教育有层次性区分。

5.配套设施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、布局科学合理,相关的教学仪器、劳动工具、设施设备性能完好,可供中小学生开展劳动实践的项目内容多、种类较为齐全。实践活动场所仪器设备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,规范安装、布置,设备、器材布置安全、科学、规范、合理。

6.师资配备。配有与接待学生相适应的专业辅导、讲解人员,能结合劳动实践教育要求,进行讲解、示范和辅导教学,提供有针对性、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。

7.规范管理。完善劳动教育课程设置方案,劳动教育教学组织管理、档案管理、值班值勤、安全预案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健全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(一)单位自评申报。申报鹰潭市中小学生研学(劳动)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,按照自愿申报原则,对照申报条件自评达标后,填写《鹰潭市2021年中小学生研学(劳动)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》(见附件),并按照申报条件顺序疏理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,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,原件核对后归还申请机构。

(二)各区(市)推荐申报。各区(市)教育局牵头会同基地主管部门的单位进行评审遴选,对本地符合条件的基地,加盖公章择优推荐至市教育局。

(三)实地复核查看。市教育局对各区(市)教育局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复核,并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定,通过听取汇报、实地查看、检查资料、课程展示、交流反馈等环节进行综合打分,在统筹考虑地域、资源、类别、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,综合确定测评达标的拟命名基地名单。

(四)市级命名公布。拟命名基地名单在鹰潭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基地名称、所属区(市)和详细地址、基地法人单位全称等。公示无异议后,命名为市级研学(劳动)实践教育基地。

四、申报时间

2021年7月24日-7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五、运行管理

1.市级基地实行周期管理,管理周期原则上为二年,期满后由市教育局对基地进行复评。复评合格的,保留其称号,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;复评不合格的,撤销其称号。

2.建立研学实践教育基地(营地)退出机制。已公布为鹰潭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(营地)的,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经核查确认后,予以摘牌退出处理,任何学校不再选择该基地承办研学活动:

(1)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基地称号的;

(2)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;

(3)发生严重舆情等事件,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;

(4)不符国家旅游局发布的《研学旅行服务规范》相关要求,学校、学生、家长等相关群体满意度极低的,或旅游等部门接到投诉不断的;

(5)一年内接待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数量少于 500人次的,或运行不正常、难以为继的;

(6)其他原因必须摘牌退出的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各区(市)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规划本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,认真遴选并推荐一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,尤其要充分利用我市“红色、绿色和古色”文化资源,精心打造布局合理、互联互通的研学实践网络。

2.严格把关。各区(市)教育行政部门要注重申报场所的教育性、安全性和影响力,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场所进行初审,本着宁缺毋滥、好中选优的原则,对符合条件的场所推荐上报。

3.规范上报。申报基地要按照申报条件提供证明材料,并如实填写申报表,经各区(市)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后,统一将推荐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)和电子稿于2021年7月底前报送鹰潭市教育局基教科。联系人:桂珍琴,电话:13635999976。邮箱:ytjyjjjk@163.com。

 

附件:鹰潭市中小学生研学(劳动)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.doc

 

 

 

鹰潭市教育局

2021年7月17